4月1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河南省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启动会,安排部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莹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我省涉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
工作目标及要求
坚持彻底查、严格测、精准溯、系统治、规范管,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2023年4月底前,完成省辖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人工徒步排查,摸清排污口现状和底数,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2023年底前,完成80%的溯源和30%的整治。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和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排查范围及对象
省辖黄河流域河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延伸1公里以及10公里内工业园区,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原则,所有向水里排污的“口子”都纳入排查整治,(包括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
排查方式
“无人机+人工核查”相结合,无人机航测已完成,会议启动的是异地交叉人工排查,通过现场核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
工作步骤
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我省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分布,建立排污口问题清单。
监测:水质监测。掌握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进一步筛选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及排污问题。
溯源:查清来源。基本查清排污口污水来源,了解掌握污水排放单位,完善排污口命名分类编码。
整治:分类整治。市、县政府是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的主体,因地制宜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整治方案,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科学规范推进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全体人员,省辖黄河流域8个省辖市(管委会)及26个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驻市监测中心负责同志参加。
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