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传达学习贯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原则通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工作安排;审议并原则通过《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研究“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观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传达学习贯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原则通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工作安排;审议并原则通过《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研究“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必须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警示片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触目惊心、令人警醒,表明目前长江经济带的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等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韩正副总理重要讲话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一要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把推动长江保护修复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针对性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要进一步强化督察执法。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警示片反映的问题,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的重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地方,支持和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或问题突出的,严格依纪依法查处问责。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创新发现问题的方式,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三要建立生态环境警示片制作机制。将制作生态环境警示片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抓手,将日常督察执法工作与警示音像制作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警示片作用。在现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素材基础上,制作专题音像系列片,配套编制问题清单,拉条挂账,逐项整改。
会议认为,《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是规范我国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的基础性文件,修订该规程对进一步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推动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和工作指导,做好新老标准衔接,确保新标准得到严格有效实施。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白色污染”防治,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白色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白色污染”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之一,系统研究、大力协同、综合治理。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对象范围、管控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经济、技术等手段作用,强化监督执法、激励机制等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白色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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