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1-5532776
螺旋砂水分离器

螺旋砂水分离器

规格:HSSF-260/355

污水深度处理过滤设备

污水深度处理过滤设备

规格:可根据用户要求定制

一体化自动配药设备

一体化自动配药设备

规格:可根据用户要求定制

絮凝剂投加装置

絮凝剂投加装置

规格:可根据用户要求定制

联系我们CONTACT US

0771-5532776

公司地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栋29层

工厂地址: 南宁明阳工业园区

电话: 0771-5532776、5584999 15777168099 徐先生(业务)

传真: 0771-553233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当前位置: 首 页 >
行业新闻
TRADE NEWS
三部委就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 细化了纳税人、征税对象等内容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29  浏览次数:2541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近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体现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征求意见稿共42条,明确了环保税法纳税人、征税对象,细化规定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4种计算方法有关具体情形,具体明确了对环保税法规定的免税和减税情形,在环保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征管事项作了规定。

  关于纳税人,条例在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予以细化,明确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其他生产经营者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条例对此作了解释和细化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述应税污染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

  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工作如何配合,征求意见稿指出,税务机关应当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传递的排污单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各级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做好纳税咨询服务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以及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免责声明:本版内容来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QQ:190512968)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