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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全文)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4714

近日,记者从广西省政府获悉,广西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实施全区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加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推广。鼓励核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发展,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重点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确保火电厂稳定达标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在建和项目已纳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的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鼓励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重点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要加快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详细情况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规划

目录

本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结合本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是指导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 发展环境

第一章 “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行“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为“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提供重要借鉴。

第一节 工作成效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十二五”时期以来,广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大部分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PI 优良率)均达到 95%以上,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逐渐降低,2015 年分别比 2010 年下降 42%和 13%;全区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显著减轻,与 2010 年相比,14 个设区市年均酸雨频率降低 16.3 个百分点。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98%以上;全区 39 条主要河流水质断面达标率保持 93%以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一、二类海水水质比例和海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均达到 90.9%,均比 2010 年提高 1.3 个百分点。33 个设区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7 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铅、汞、镉、铬、砷浓度达标率均为 100%;重金属防控区 11 个水环境监测断面总达标率为 100%。78.6%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达到 “好”等级,较 2010 年上升 14.3 个百分点。

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广西持续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 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 71.7 万吨、 7.67 万吨、42.12 万吨和 37.34 万吨,分别比 2010 年削减 11.9%、 9.2%、26.39%和 17.22%,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煤炭消费实施总量控制;实施造纸、制糖、淀粉等行业深度治理;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150 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 4922 公里,全区生活污水处理量达到 477.7 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已突破 85%,比 2010 年增加了 14.4 个百分点;全面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工作,实施完成 3401 项规模化畜禽养殖改造项目;全面完成火电厂、水泥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机动车污染减排取得明显突破,累计淘汰黄标车 23 万辆;“十二五”时期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环境污染整治稳步推进。广西北部湾近岸海域和九洲江、南流江、环江、刁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以重金属、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了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危险废物污染风险控制工作。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控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开展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清运量达 2.03 万吨/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能力达 1.54 万吨/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85%,比 2010 年增加了 17.8 个百分点;建成了南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年处理量达 70.06 万吨/年。完成了 1279 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约 426 万人;新增户用沼气池 34.6 万户,完成旧病沼气池改造 8 万座,全区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 405.6 万户,沼气入户率达 50.45%,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3 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域均完成废气、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铅、镉、砷的排放量各比 2007 年削减 15%以上的任务;非重点防控区的铅、汞、镉、铬、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 2007 年削减了 29%、50%、 33%、98%和 28%。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 13 个设区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均如期建设完成,全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达 33 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 87.34 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量为 30.48 万吨,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逐年提升,从2010 年全国排名第 25 名提升至 2015 年第 5 名。加强了辐射源监管,闲置废弃放射源全部得到安全收贮。扎实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3768 起,处罚金额 1.88 亿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组织开展全区林地管理专项检查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全区突发环境事件次数逐年明显下降,2013 年以来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级别的环境事件,守住了环境安全的底线。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15 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 64.3。2015 年底,全区森林面积达 1466.7 万公顷,居全国第六位;森林蓄积量达 7.4 亿立方米,居全国第四位;森林覆盖率达 62.2%,居全国第三位、西部地区第一位;全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 1.2 万亿元,居全国第三位;森林碳储量达3.7亿吨。全区6处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 140 处自然保护小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野生动、植物种类保护比例达到 90%以上;建设 3 个国家级和 2 个自治区级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广西山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选 “2013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全区17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开始建设。天然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海陆过渡带植被基本完整,保留了东南沿海最完整的海洋天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与越南签署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水土流失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 45.27 万公顷,岩溶地区森林覆盖显著提高。农业生态持续发展能力更为向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成果丰硕。

生态文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5 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16 个,完成村屯绿化自治区级示范村屯 5000 个、一般村屯 5.58 万个,37 个村入选国家“美丽乡村”目录,18 个获得 “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南宁市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和 “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桂林、柳州、北海、百色、梧州、钦州、玉林市和北流市等 8 个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鹿寨县、平果县、乐业县、凌云县 4 个县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北海市获得“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共创建了 22 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 个国家级生态村、118 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 1469 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12 个市县(区)列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玉林市、桂林市及马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贺州市及融水苗族自治县、东兰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百色市凌云县列入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南宁、桂林、玉林市列入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贵港市、宜州市及蒙山县列入自治区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新增 145 家自治区级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命名表彰单位,创建了 3 所国际生态学校、3 家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执法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的移动执法系统;基本建成自治区、设区市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体系,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大幅提升;重金属监测装备跨入全国先进行列;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达到 100%;自治区及南宁市、柳州市基本建成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40 个环境监测站通过达标验收,设区市、县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率分别为 85.7%和 30.2%;59 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达标验收,设区市、县环境监察机构达标率分别为 92.8%和 43.7%。初步建立全区固体废物管理网络,已成立 21 个专职管理机构,其中自治区级 1 个、设区市级 14 个、县级 6 个;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及南宁市核与辐射管理机构完成达标建设。全面加强农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应急防控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警务信息化、警民关系和谐化等“五化” 建设,依法治林不断加强。全区 367 个乡镇、11 个街道开展了乡镇“四所合一”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

“十二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确立“生态立区,绿色崛起”战略,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层层狠抓落实,建立重大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十大重点工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动规划实施,取得实施成效显著。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共投资约 713 亿元,规划目标 23 项指标中,17 项指标均已完成,占全部指标的 74%,其中 8 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指导性指标完成 9 项;有 6 项指导性指标未完成,占 26%,分别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面积比例、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

专栏 2 “十二五”规划工程投资情况

“十二五”期间,广西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大类重大项目,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和自治区财政共投资 712.88 亿元,其中环境保护项目投资 427.45 亿元,生态建设项目投资 285.43 亿元。

注:1.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1996)进行评价。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2015 年,根据空气质量新标准,南宁、桂林等 12 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PM2.5 污染问题凸显,PM10年均浓度较 2010 年上升 5.2%,57.1%的设区城市出现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区 39 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呈现下降趋势,与 2010 年相比,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下降了 3.8 个百分点,Ⅳ类及以上断面个数增加,九洲江、南流江、下雷河均存在断面水质超标现象,超Ⅲ类标准污染物主要为氨氮、总磷等。广西近岸海域水质曾出现下降势头,2015 年,清洁(一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比 2010 年减少 2.9 个百分点,四类及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比 2010 年增加了 3.9 个百分点,廉州湾、钦州湾口、茅尾海、防城东湾/西湾及北仑河口等局部海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石油类和活性磷酸盐。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期完成治理难度大。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呈下降趋势,2015 年比 2010 年下降 17.2%。

转方式调结构难度较大。广西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格局,高耗能高排放的传统粗放发展模式特征明显,主导产业大多是冶金、有色金属、火电、水泥、化工、造纸、制糖等传统高耗能工业,资源型产业比重高达 70%,规模以上高耗能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 70%以上;目前已形成的 10 个千亿元产业多为资源型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转型升级压力较大。广西双核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重点区域在沿海沿江,北部湾部分地区“两高一资”项目重复布局,新兴产业不足;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原有的落后产能短期内难以全部完成转型升级,新产业布局也对资源环境带来一定压力;九洲江流域农业经济比重大、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调整面临巨大压力。

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依然大,预计分别为 16.57 万吨、1.46 万吨、8.27 万吨和 8.63 万吨,城镇生活污染源、移动污染源等成为新增污染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不断推进,广西的工业减排空间逐步变小,减排潜力收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短期内难以消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方法较为粗放、单一,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有待加强,缺乏深度治理,减排工作推进难度大;部门间协调机制亟待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环境风险、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尚未完全消除,部分城市水源单一,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滞后。网箱养殖等造成的内源污染已成为部分湖库和水源地主要污染问题。大多数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已建成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无法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力度偏弱,园区环境监管能力较薄弱,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历史遗留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历史遗留尾矿库多、治理难度大,涉重行业和排放地区相对集中。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全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需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有待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与国家要求有一定差距;企业违规建设和生产、违法排污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遏制。

山水林田湖缺乏统筹保护。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区相互重叠,区域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岩溶石漠化土地分布广、程度深,岩溶土地面积 833 万公顷,占广西土地总面积 35%,其中重度及以上占石漠化土地总面积 13%,植被恢复有待加强。各项开发利用活动改变了水生生境,造成生境破碎化、阻隔鱼类洄游通道、生境萎缩等问题,使得区内生物资源在种类和数量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森林结构单一、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生态效益有待提高,生态屏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违法侵占林地、农田频繁,占优补劣问题仍然存在,耕地资源减少不可逆转,人增地减的矛盾更加突出。湿地公园建设刚刚起步,湿地保护任务艰巨。红树林、珊瑚礁、海草、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到威胁,海草床生态系统处于退化状态,海洋自净能力下降。部分区域紫茎泽兰、互花米草、红火蚁等外来生物危害严重。

生态产品供给不足。森林、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公共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身边增绿、社区休憩、森林康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生态体验设施缺乏,森林湿地难以感知,生态资源还未有效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生态服务价值未充分显化和量化。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有待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环境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

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广西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执法队伍建设水平与全国水平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不足,队伍建设激励稳定机制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难以适应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建设起步较晚,急需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新的环境技术和手段应用不够,不能有效支撑监管的需要。

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绩效考评、政绩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措施办法落实不够到位,督政力度还需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环保督察巡视等制度急需落地,自治区级以下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待推进。生态补偿制度不够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环保投融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尚未真正形成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探索,市场化排污权交易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平台。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广西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履行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的关键阶段。广西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新常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任务繁重,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责任重大,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紧迫,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重大机遇

一、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建设美丽中国,提出“绿色发展”等五大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在总体发展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国家修订环境保护法,发布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6”总体方案等,充分显示了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抓手,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中央明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将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新的契机,注入新的活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桂林国家旅游胜地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将为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创造更加有利条件。

二、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前景更加广阔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2015— 2020 年)》,明确提出到 2020 年要实现生态经济发展壮大、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三大目标,突出抓好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四大任务,全力打造全国生态经济发展强区,坚持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绿色发展蓝图正在为广西提供更健康和持续的发展动力,生态环境保护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呈现出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经济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广西经济增速下降,“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年均增速将比“十二五”时期有所回落,经济年均增长 7.5%左右,同时,广西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较为粗放的发展模式,迫切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绿色增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更大力度、更深层次地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十三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突出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优化中的战略地位,显著提高天然气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广西要打造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区,能源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目前西气东输管线广西段已通气,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正有序推进,天然气的应用将进入井喷式的发展,2020 年全区天然气消费总量将达 50 亿立方米,规划新建燃气加气站 296 座以上,计划发展燃气汽车 5 万辆以上,防城港核电站的投产运营,光电、风电等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增长,将有力带动能源结构加快调整,逐渐实现能源清洁化,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更多投向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将会大幅提升。“十三五”期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有望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启动有望大幅度提高生态建设的投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已经发布,多渠道融资局面可望形成,国家出台了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受到激励,大型国有企业携资金和高新技术进入环保产业,资本市场上环保企业比例增加,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一带一路” 战略深入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进程加快,广西实现了国家战略全覆盖,享有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沿海沿边沿江开放、革命老区振兴等叠加政策,在全国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为从整体上优化资源环境配置和要素布局创造了有利条件。未来五年,广西将有望由低中等收入向中上等收入跨越,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提升,环境保护的投资能力将持续增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促进投资向生态环保等领域倾斜,同时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模式逐步推进下,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将持续增加。

五、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将逐步形成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区亮丽的名片和特有的优势,同时,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期盼。公众对自然生态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安全食品、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公众对环境公平正义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日益提升,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氛围更加热烈,参与环境保护的范围与程度逐步加深,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区各级人民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公众在环境保护领域将逐步形成强大合力,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不竭动力。

第二节 重大挑战

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压力突显

“十三五”时期,广西要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需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才能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然而,广西属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发展资源型产业是广西现阶段推进工业化的必然选择,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原有的落后产能短期内难以全部完成转型升级,对资源和环境容量的需求不会降低。未来五年,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54%,将有 460 万人由农村转移到城镇,分别新增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 12.42 万吨、1.39 万吨,而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城镇开发地区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压力将加大。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健康问题与环境风险正逐步显现。

二、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加大

广西环境质量已处于全国前列,水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二,但是广西部分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尚未完全缓解,新压力显现,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物介质转变为大气、水、土壤三者共存,累积型、长期型、复合型的环境污染问题正集中显现,一部分长期累积的环境污染问题难以短时间内有效根治。冶金、有色金属、水泥、化工、造纸、制糖等传统高耗能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短期内难以完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将打造石化、冶金、林纸一体化等为主的临港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产业基地;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将继续布局冶金、食品、化工、建材等产业,打造制糖、冶金、有色金属、茧丝绸等工业基地;并且广西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解决 460 万人口的脱贫问题,坚持发展仍是第一要务。“十三五”时期,广西的生态环境问题进入多型叠加期,受经济因素影响,污染治理主体承受力步入下降期,全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较大。

三、环境风险防范难度越来越大

广西沿海地区石化、重工修造船、有色金属冶炼等海洋产业和临海工业逐步聚集,海洋环境污染风险增大;部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的隐患短时间内无法根除,仍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一些企业偷排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非法小企业隐蔽生产转移污染排放尚未杜绝,极易发生环境事件。广西环境风险防范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生态资源保护压力不断加大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重要时期,社会对土地资源需求将进一步增大,目前破坏海洋、湿地、森林资源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先破坏后治理、边保护边破坏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滥捕滥猎、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农田等行为频发;气候异常导致森林火灾、农林业病虫害发生频繁;林区治安、森林火灾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近岸海岸保护、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力日益增大。全区未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天然林面积近 239.07 万公顷,全面保护天然林的任务十分繁重。全区仍有 43 个县石漠化问题比较突出,石漠化防治任务还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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